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许可申报工作规范
一、事项名称:
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市级许可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承办科室:
混凝土科
四、办理依据:
1.《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建管[2015]227号)
5.《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5]570号)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8月25日]。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市住建委负责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和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4)施工劳务资质;
(5)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具体标准按《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77号)
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主要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5]230号)
五、资料审核:
申请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许可,应当提交下列纸质材料一份: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资质附件资料一份,附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均为复印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企业章程。
3. 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验资报告及财务报表。
注明:企业分期注册,实收资本必须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
4. 主要机械设备清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买发票、计量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5.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试验室主任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书、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6. 企业职工花名册(姓名、性别、职务/岗位、职称、身份证号码)。
7. 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书、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8. 专项试验室的有关资料:
⑴ 试验室章程、岗位职责、试验室平面图等。
⑵ 试验室人员花名册、职称证书、上岗证。
⑶ 试验室仪器设备台账。
⑷ 试验室仪器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9 其他资料:
⑴ 经营场所所在地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所在地环保局对环评结果的意见。
⑵ 企业经营场所的土地证或土地租赁合同(协议)。
⑶ 建筑设计总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等。
六、审核标准:
申请企业申报的专业应当按照《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按照其拥有的净资产、注册类人员、职称类人员、现场管理类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七、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审批证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有效期5年。印章名称: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
不予行政许可的,在“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进行公告。
九、是否收费:
免费
十、审批咨询:
报件网址:在“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网上申报
南京市秦淮区虎踞南路30号407;电话:84580862;
取证窗口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207窗口;电话:68505207。
十一、办理流程(见流程图):
申请人通过“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将该系统中打印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其他要件原件报市建筑节能办407,混凝土科经办人收件,经复审、领导审批;报市建委发布。